关键要点
- 明尼苏达州州长 Tim Walz 签署了 HF 3709 法案,授权州特许金融机构从 8 月 1 日起提供加密托管服务。
- 新法律适用于 240 家商业银行和 82 家信用合作社,要求它们以非信托身份持有数字资产。
- 客户的加密资产必须在法律和操作上与机构自身财产隔离,这是保护消费者的关键条款。
关键要点

根据州长 Tim Walz 签署的一项新法律,明尼苏达州将从 8 月 1 日起授权其 322 家州特许银行和信用合作社提供比特币及其他数字资产的托管服务。
该法案的发起人之一、州众议员 Bernie Perryman 在 3 月份表示,该法案确保“总部位于明尼苏达州的金融机构能够与他们的客户和成员共同进化,而不是迫使明尼苏达州人依靠不受监管的州外或离岸提供商来获取服务”。
这项名为 HF 3709 的立法修订了州法规,允许以非信托身份进行虚拟货币托管。它规定客户资金必须与银行或信用合作社的资产“在法律和操作上隔离”,不得被视为其财产。法律还允许机构聘请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来协助提供这些服务。
这一进展为明尼苏达州的 240 家商业银行(持有约 1280 亿美元资产)和 82 家信用合作社提供了一个受州政府监管的加密托管框架。此举可能显著影响总部位于明尼阿波利斯的美国合众银行(U.S. Bancorp),该银行是全美总资产第七大银行。通过建立清晰的法律路径,该州旨在将加密托管业务保留在其受监管的金融体系内,这与联邦政府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此前像 Kraken 这样的公司一直在寻求货币监理署(OCC)的国家信托执照。
这项新的托管规则与该州旨在禁止数字资产自助终端和 ATM 机的另一项立法努力形成对比,后者是为了应对不断增加的欺诈事件。这种双管齐下的做法凸显了一种细致的监管立场:在拥抱机构加密服务的同时,打击被认为风险较高的面向散户的渠道。该法律于 8 月 1 日的实施将受到密切关注,可能成为其他处理数字资产监管的美国州的模板。
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