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Takeaways:
- 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扩大了奖金追回规则,将所有离职和退休员工纳入其中,以强化对长期风险的问责制。
- 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顶级交易员在内的关键人员,现在必须接受为期至少3年的绩效考核。
- 风险敏感岗位的延期薪酬,必须在奖金授予至少2年后才能发放,即T+2模式。
Key Takeaways:

中国证券监管机构发布了全面的新规则,旨在遏制证券行业过度冒险和短视行为,强制要求对离职人员实施奖金追回,并对关键员工实施至少三年的绩效审查。此举旨在促进长期稳定,并将薪酬与持续绩效而非短期收入挂钩。
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由中国证券业协会(SAC)发布。协会表示,其目标是通过建立一个平衡激励与约束、效率与公平、长期目标与短期绩效的薪酬框架,落实新“国九条”的愿景。
根据修订后的指引,券商必须对关键人员(包括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实施长期考核。这些考核必须包含跨度三年或更长时间的绩效指标。此外,对风险有直接影响的职位,其员工的延期奖金支付现在必须不早于考核年度后的第二年开始,这种结构被称为“T+2”。
这些规定代表了中国金融监管的显著收紧,迫使公司彻底改革薪酬结构,并可能增加合规成本。规则旨在抑制可能导致系统性不稳定的高风险行为,这是北京方面的核心关注点。对于中信证券、华泰证券和中金公司等头部券商而言,这意味着必须从根本上重新思考如何奖励顶级人才,以确保与国家的长期经济战略保持一致。
指引中的一项关键更新明确规定,奖金追回和问责措施现在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员工。规则要求,这些前员工必须配合内部调查,并退还与随后发现的违规行为或过度风险暴露相关的绩效薪酬。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指令澄清道:“追回条款现在适用于离职及退休人员,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这填补了一个漏洞,即员工此前可以通过辞职或退休来规避长期风险带来的财务惩罚。指引还规定,任何违规行为都将记录在行业的职业声誉数据库中,这可能会影响个人在金融领域的未来职业前景。
中国证券业协会还直接针对其认为鼓励过度风险的薪酬模型。指引明确禁止公司使用“独立考核”方法,例如直接按员工发起或管理的项目的收入比例支付奖金。这种在投资银行和交易领域常见的做法被视为短期、高风险行为的主要驱动因素。
规则规定,公司不得“通过直接比例分成等独立考核方式实施过度激励”,也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与承做或承揽项目的收入直接挂钩”。这迫使考核转向更全面的评估过程,纳入合规、风险控制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贡献,而非仅仅是顶线收入。这些规定适用于所有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确保在全行业范围内广泛实施。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