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摘要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已发出信号,表明其数字资产托管方法发生了显著转变。SEC 投资管理部门发布了一份不采取行动函,允许注册顾问和基金利用州特许信托公司托管加密资产。此决定通过根据 1940 年《投资顾问法》和 1940 年《投资公司法》的相关托管条款将这些实体视为“银行”,从而拓宽了机构加密货币托管的可用选项。此举是当前 SEC 领导层“加密货币前瞻性行动”的一部分,旨在提供更清晰的监管指导,并促进机构更多地参与数字资产市场。
事件详情
由SEC 投资管理部门发布的不采取行动函,解决了关于州信托公司作为加密资产的允许托管方资格的长期问题。历史上,注册顾问和受监管基金面临不确定性,即其选择的加密资产托管方是否符合 1940 年《投资顾问法》和 1940 年《投资公司法》中“银行”的定义。工作人员的不采取行动函澄清,只要某些州特许金融机构在健全的监管框架内运作,就不会建议对其采取执法行动,以解决注册顾问或受监管基金在这些机构中持有加密资产和相关现金等价物的问题。
这一发展与 SEC 此前的立场形成对比,特别是前主席加里·詹斯勒和杰伊·克莱顿领导下的立场,他们对加密资产活动普遍采取更具限制性的态度。一个重要的先行因素是废除了工作人员会计公告 (SAB) 121 并代之以SAB 122。SAB 121 曾要求提供加密托管服务的金融机构在其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一项保障负债和相应的资产,施加了大量的监管资本要求,阻碍了许多银行和经纪自营商大规模提供这些服务。SAB 122 废除了这一解释性指南,允许金融机构遵守金融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 或国际指南制定的既定会计准则,从而扩大了其提供加密相关服务的能力。
这种监管清晰度预计将使Coinbase和Kraken等知名加密货币公司的信托关联方受益,使其能够向受监管实体提供扩展的托管服务。然而,该决定并未在 SEC 内部获得普遍批准。尽管委员赫斯特·皮尔斯表示支持,但委员卡羅琳·克倫肖表达了强烈反对,理由是对市场监管不足、程序问题以及投资者保护可能降级的担忧。克倫肖认为,该决定在现有托管框架中制造了“漏洞”,并质疑与传统资产相比,加密资产为何可能获得较弱的托管保护。
市场影响
SEC 的不采取行动函直接影响数字资产托管的金融机制。它并未扩大允许托管方的法定定义,但提供了工作人员的立场,即在适当的监管框架下,州信托公司可以被视为允许的托管方。这种监管清晰度对于降低寻求加密资产敞口的注册顾问和基金的合规风险至关重要。
结合废除SAB 121(该文件消除了金融机构面临的重大资产负债表障碍),此举有望大幅扩大机构对加密市场的参与。通过增加合格托管人的数量,预计这一发展将促进数字资产在传统金融领域更广泛的采用和合法化。此外,货币监理署 (OCC) 发布了解释性函件 (IL) 1184,澄清银行可以买卖和外包加密资产活动,包括托管,但须遵守适当的风险管理。这与为从事加密服务的金融机构减轻监管负担的更广泛趋势相符。
对更广泛的 Web3 生态系统的潜在影响包括增强流动性、增加信任以及改善机构客户对数字资产投资的访问。虽然这种清晰度被视为有利于机构采用,但 SEC 内部的分歧(如委员克伦肖所表达的)引入了对未来潜在监管转变或法律挑战的不确定性。
专家评论
现任SEC 主席保罗·阿特金斯明确表示,加密货币是该机构的首要任务。他强调将战略重点从主要关注执法行动转向积极的政策制定,旨在促进加密行业的创新。阿特金斯坚称,清晰的监管框架对于确保市场公平和维护美国在全球金融领域的竞争力至关重要。
委员赫斯特·皮尔斯是数字资产领域的长期倡导者,她领导新成立的SEC 加密货币特别工作组。该工作组致力于为加密资产开发一个全面透明的监管框架,其既定使命是“减少通过执法”进行监管,而更多地通过既定指南。皮尔斯对不采取行动函的支持与她一贯推动有利于创新的监管清晰度相符。
相反,委员卡罗琳·克伦肖对不采取行动函表示强烈反对。她批评此举可能“降级”现有托管框架,强调她认为新生加密市场缺乏足够的监管以及程序问题。克伦肖表达了担忧,认为此行动可能使投资者面临盗窃、损失或挪用风险增加的风险,质疑与传统金融资产相比,为何加密资产可能获得较弱的托管保护背后的理由。
更广阔的背景
SEC 的不采取行动函是政府和监管机构向数字资产转变的更广泛背景下的一个组成部分。特朗普政府已开始采取措施扭转此前的方法,发布了一项行政命令《加强美国在数字金融技术领域的领导地位》,该命令倡导更具创新性的立场和明确的监管指导。这标志着与前政府强调风险缓解的理念背道而驰。
由代理主席马克·T·宇田宣布并由赫斯特·皮尔斯领导的SEC 加密货币特别工作组的成立,强调了该机构致力于制定全面监管框架的承诺。该工作组旨在简化监管流程,并为加密资产注册提供清晰的途径,摆脱以执法为中心的模式。
此外,跨机构合作也做出了协调一致的努力。SEC 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 正在合作开展加密货币项目和CFTC 加密冲刺等计划,以加强数字资产监管,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碎片化或重叠的规则。作为这些联邦行动的补充,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FDIC) 已撤回了此前关于银行加密资产活动的监督指南和联合声明,进一步调整监管格局,以更好地适应传统金融系统中的数字资产。
来源:[1]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采取初步措施,将加密货币托管范围扩大到州信托公司 (https://www.coindesk.com/policy/2025/09/30/u- ...)[2] 关于投资管理部门与州信托公司保管加密资产相关的不采取行动函的声明 - SEC.gov (https://vertexaisearch.cloud.google.com/groun ...)[3] 白宫宣布支持加密货币和数字金融技术新政策的第一步 | 洞察 | 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 Flom LLP (https://vertexaisearch.cloud.google.com/grou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