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
加州州长加文·纽森已签署参议院第822号法案,使该州成为第一个保护无人认领的加密货币免遭强制清算的州,要求数字资产保持原始形式。
- 加利福尼亚州是美国第一个明确保护无人认领的加密货币免遭强制清算,并要求以其原始数字形式保存的州。
- 由参议员乔什·贝克起草的SB 822法案将比特币和以太坊纳入加州的无人认领财产法,确保其享有与传统资产类似的法律保护。
- 该立法规定资产持有者必须在转移前6-12个月通知所有者,并要求在报告日期后的30天内将确切的资产类型以非清算形式转移给州指定的托管人。
加州州长加文·纽森已签署参议院第822号法案,使该州成为第一个保护无人认领的加密货币免遭强制清算的州,要求数字资产保持原始形式。
加州州长加文·纽森已签署参议院第822号法案 (SB 822),使加州成为第一个保护无人认领加密货币免遭强制清算的州,确保比特币和以太坊等数字资产保持其原始形式。这项立法行动以**第1052号议会法案 (AB 1052)**为基础,提供了明确的监管框架,预计将促进州内更大的市场信任和采用。
由参议员乔什·贝克起草的SB 822法案正式修订了加州的无人认领财产法 (UPL),将数字金融资产纳入其中。这项重新分类将数字资产定义为无形个人财产,明确涵盖了比特币和以太坊等加密货币,同时排除了受SEC监管的证券、忠诚度奖励和游戏内货币。该立法解决了此前无人认领加密货币可能被转换为法定货币的风险,这可能导致所有者在市场波动期间损失潜在收益。
无人认领数字资产的处理程序在三年不活跃期后开始,在此期间,资产持有者(通常是中心化交易所或类似平台)必须积极尝试联系所有者。登录、执行交易或响应官方持有者通知等活动会重置此休眠时钟。如果这些努力失败,资产将被报告并随后转移到加州的州主计长办公室。
一项关键条款规定,数字金融资产必须在其持有者最终报告日期后的30天内,以其确切的、非清算形式转移给州指定的加密货币托管人。这确保了资产保留其原始类型和数量,从而保留其潜在的未来价值。如果州主计长认为不符合州的最佳利益,则有权拒绝托管。所有者保留永久权利来认领这些资产或其清算价值,对此类索赔没有诉讼时效。州主计长可以在18-20个月后将无人认领的加密货币转换为法定货币,符合条件的索赔人可以收回原始资产或销售收益。
加州的新法律为处理无人认领的数字资产树立了重要的先例,可能会影响美国其他州和司法管辖区的立法工作。通过确保数字资产以其原始形式保存而不是清算,该立法增强了消费者保护,并为加密货币持有者提供了法律清晰度。这项措施减轻了用户意外应税事件的风险,并保护所有者免受资产在市场低迷时期被迫出售而造成的潜在损失。
强调以原始形式维护资产支持了数字资产所有权的完整性,与加密货币独特的特性和价值波动保持一致。这种方法预计将促进加州金融生态系统内对数字资产更大的信任和更广泛的主流接受,由于监管确定性和消费者保障的增加,可能会推动市场出现不确定但看涨的情绪。它使加州处于将传统金融法律适应不断发展的数字资产领域的前沿。
该立法隐含地承认了加密货币托管机构和交易所独特的商业模式。它对这些实体施加了明确的义务,要求其追踪用户活动、尝试联系所有者并安全地转移无人认领的资产。对于运营托管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而言,该法案引入了新的合规要求,并需要建立强大的系统来管理休眠账户和重新参与协议。
通过关注第三方托管机构持有的资产,该法律也微妙地认可了自我托管,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不影响冷钱包。这可能会鼓励一些用户将资产从交易所转移出去,以保持不间断的控制,从而符合“不是你的密钥,不是你的加密货币”的理念,即使州为使用托管服务的用户提供了安全网。这种监管协调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框架,连接了传统金融和数字货币,为其他州如何将数字资产整合到其现有法律结构中提供了模型。
加州的立法行动是美国各州将长期建立的无人认领财产法适应数字资产出现这一更广泛趋势的一部分。尽管许多州仍在加密货币出现之前制定的法律下运作,但加州明确纳入数字资产并强制要求以原始形式保存的规定树立了一个进步的基准。这与以前的方法形成对比,以前所有无人认领的财产,包括休眠银行账户和被遗忘的股票股息,最终都被转换为现金。
该州的举动有助于正在进行的关于加密货币监管的全国性对话。例如,联邦层面的立法努力,例如参议员辛西娅·拉米斯提出的豁免小额比特币交易资本利得税的提议,旨在将数字资产进一步整合到金融主流中。加州的框架为数字资产领域的消费者保护提供了强大的法律和操作模型,减少了模糊性,并为数字资产托管和所有权验证营造了更安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