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提出的GENIUS法案規則,將穩定幣的發行定義為首次轉移而非代幣創建,重塑了美國市場的經營格局。
美國財政部提出的GENIUS法案規則,將穩定幣的發行定義為首次轉移而非代幣創建,重塑了美國市場的經營格局。

美國財政部週一發布了GENIUS法案擬議規則,明確了穩定幣在美國發行的定義時點,並將聯邦許可的生效日期設定為2027年1月18日。
財政部長貝森特(Scott Bessent)在X平台上表示:「這些規則為企業提供了在美國創新和成長所需的監管確定性,鞏固美元作為世界儲備貨幣的地位,並讓美國繼續保持全球加密貨幣之都的地位。」
根據這份擬議規則制定通知(NPRM),穩定幣的發行時點並非以代幣在技術層面上的創建為準,而是以首次轉移給另一人的時刻為準。將代幣退回給發行方會重置先前的發行狀態,使後續的任何轉移構成新的發行。對於個人而言,實際地理位置決定發行是否發生在美國——而非國籍。居住在美國境外的美國公民從外國發行方接收代幣,不會觸發美國的發行規則。對於公司而言,在美國註冊或在美國設有主要營業場所即屬符合條件。
該規則在《聯邦公報》發布後開啟60天的公眾意見徵詢期,GENIUS法案將於2027年1月18日正式生效。第二個截止日期為2028年7月18日,屆時將禁止數位資產服務提供商提供或銷售非由持牌發行方發行的支付穩定幣。Tether大約有兩年時間使USDT符合合規要求。
提案允許外國穩定幣發行方在滿足第18(a)條要求的情況下在美國營運,包括其母國監管制度獲得美國財政部認定為與美國制度相當,以及向貨幣監理署(OCC)註冊。公司可通過證明以下事項來證明其未在美國發行:公司位於美國境外、合理相信接收方位於美國境外、採用了位置驗證程序,且未在美國市場進行廣告宣傳。
美國財政部還建議將責任範圍擴大到直接發行方之外。提供贖回服務、協調發行階段、尋找首批買家、鑄造代幣或促成初始分配的交易所、做市商和平台,可能被認定為非法發行的參與者。在非法發行後立即進行初始配售的交易所可能面臨責任,但一般二級市場的常規交易通常不會被追究。
根據擬議規則,向美國用戶進行的免費空投即使不涉及代幣銷售,也將被視為發行行為。財政部尚未明確此類空投是否也構成出售要約,並正在就跨鏈橋和包裝穩定幣的處理方式徵求意見。
自2028年7月18日起,數位資產服務提供商一般不得向美國人士提供或銷售非由持牌發行方發行的支付穩定幣。對於外國穩定幣,合規要求自2027年1月18日起生效——提供商必須具備遵守美國合法命令的技術能力,包括允許凍結、扣押或銷毀資產的智能合約功能。
財政部正在考慮一種更嚴格的監管方式,即無論發行方是否知曉用戶所在地,任何向美國人士的發行或銷售行為均構成違規。同時,財政部正在就小額交易的簡化監管機制徵求意見,可能的年交易門檻為100萬美元。
此一提案框架出爐之際,穩定幣活動正加速推進。Ripple週一在XRP Ledger上鑄造了1,000萬枚RLUSD代幣,使流通供應量增至約17.1億枚,BNY Mellon擔任託管方。白宮定於週三與Coinbase、Ripple、Polymarket和Gemini的高管舉行會議,而CLARITY法案仍在參議院審議中。對於Circle的USDC和Tether的USDT而言,這些規則消除了長期制約機構參與的監管不確定性,但合規成本和技術要求可能重塑競爭格局。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