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陪審團裁定武田製藥在針對其便秘藥物 Amitiza 的反競爭「支付延遲」計劃中負有責任,需支付 8.85 億美元的損害賠償。該裁決是自 2013 年最高法院裁決以來,此類集體訴訟審判中的首例,根據聯邦反壟斷法,損害賠償金可能會翻三倍。
波士頓陪審團裁定武田製藥在針對其便秘藥物 Amitiza 的反競爭「支付延遲」計劃中負有責任,需支付 8.85 億美元的損害賠償。該裁決是自 2013 年最高法院裁決以來,此類集體訴訟審判中的首例,根據聯邦反壟斷法,損害賠償金可能會翻三倍。

美國一陪審團下令武田製藥支付 8.85 億美元的損害賠償金,此前該陪審團認定該公司參與了一項旨在推遲其便秘藥物 Amitiza 仿製藥上市的反競爭計劃。
原告律師辯稱,武田的合作夥伴與仿製藥製造商 Par Pharmaceutical 在 2014 年達成的和解協議構成了一項價值約 2.1 億美元的非法報酬,使仿製藥競爭推遲了六年。原告包括藥店、保險公司以及 CVS 和 Walgreens 等零售商,他們聲稱自己為該藥物支付了過高的費用。
此案涉及 Amitiza,這是一種由 Sucampo Pharmaceuticals 開發並由武田銷售的藥物。2012 年,Par Pharmaceutical 尋求推出仿製藥版本,導致武田和 Sucampo 提起了專利侵權訴訟。隨後的 2014 年和解將 Par 的仿製藥上市推遲到了 2021 年。雖然總裁決金額為 8.85 億美元,但 Hagens Berman 律師事務所宣佈為其代表的直接購買者集體獲得 4.74 億美元的賠償。
這是自 2013 年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允許對此類協議發起挑戰以來,藥企首次在關於所謂「支付延遲」協議的集體訴訟中被陪審團認定負有責任。根據聯邦反壟斷法,陪審團裁定的損害賠償金額可能會自動增加兩倍,這可能使武田面臨超過 26 億美元的負債。
該裁決為針對其他製藥公司待決的「支付延遲」訴訟樹立了重要的先例。投資者目前將關注法院的最終判決以及隨後必然會出現的上訴程序。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