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點:
* 羅森律師事務所 (Rosen Law Firm) 已對 Stellantis N.V. (STLA) 提起集體訴訟。
* 訴訟針對在 2025 年 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2 月 5 日期間購買該公司股票的投資者。
* 投資者必須在 2026 年 6 月 8 日之前向法院申請擔任首席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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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點:
* 羅森律師事務所 (Rosen Law Firm) 已對 Stellantis N.V. (STLA) 提起集體訴訟。
* 訴訟針對在 2025 年 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2 月 5 日期間購買該公司股票的投資者。
* 投資者必須在 2026 年 6 月 8 日之前向法院申請擔任首席原告。

全球知名律師事務所羅森律師事務所 (Rosen Law Firm) 宣布,已對汽車製造商 Stellantis N.V. (STLA) 提起集體訴訟,代表在 2025 年 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2 月 5 日期間購買該公司普通股的買家。
該事務所的一份標準公告中指出:「根據起訴書,被告發表了虛假和/或誤導性陳述,且/或隱瞞了重大的不利事實。」這概述了此類證券訴訟的性質。針對 Stellantis 的核心指控集中在有關其電動汽車戰略和財務前景的誤導性陳述上。
起訴書指稱,Stellantis 未能披露與其重組以及在不斷增長的電動汽車市場中所處地位相關的重大風險。另一家律師事務所在相關文件中提到,2026 年 2 月 6 日公佈的一項約 222 億歐元的支出,直接導致股價跌幅超過 23%。
投資者提交擔任首席原告動議的截止日期為 2026 年 6 月 8 日。此案名為 Harman 訴 Stellantis N.V.,使該公司最近的披露和戰略指引面臨法律審查,這可能帶來重大的財務和聲譽風險。
在指定期間購買 STLA 普通股的投資者可能有權獲得賠償。根據 1995 年《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在集體訴訟期內購買股票的任何投資者都可以尋求被任命為首席原告。該方代表所有其他集體成員指導訴訟,並可自行選擇律師事務所。
指控稱,Stellantis 的領導層虛假地塑造了其利用電動汽車市場獲利的能力,並淡化了重組支出可能產生的影響。隨後因巨額支出消息導致的股價下跌被視為對投資者造成損害的直接證據。
此次訴訟是在股價大幅下跌後發生的,並引發了對公司戰略溝通的審視。隨著 6 月 8 日首席原告截止日期的臨近,投資者將關注公司對這些指控的正式回應以及任何進一步的進展。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