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 韓國最高法院提議制定民事執行規則,允許在債務案件中扣押及變賣虛擬資產。
- 法院可在最終判決前凍結加密貨幣錢包,並強制交易所揭露債務人持有部位。
- 該規則將於2026年10月1日生效,公眾意見徵詢期至8月11日截止。
重點摘要:

韓國最高法院已提出一項民事執行修正案,賦予法院在民事訴訟中凍結、扣押及變賣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資產的明確法律權限,相關規則預計於10月生效。
國家法院行政處於7月6日發布第2026-160號公告,提出《民事執行規則》部分修正草案,新增第175-2條至第175-13條,為處理民事債務案件中的加密貨幣建立正式法律框架。根據法院官方公告,此次修正旨在因應日益增加涉及數位資產的爭議案件。
國家法院行政處在立法預告中表示:「此次修訂旨在統一各地方法院的執行實務,提升可預測性與法律穩定性。」
根據該提案,法院在發出扣押令後,可立即禁止債務人移轉或處分加密貨幣。交易所及其他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須將遭扣押的資產移交給法院執行官,扣押行為自執行官取得控制權時起發生法律效力。債權人亦可請求法院強制交易所揭露債務人的持有部位,包括資產類型、數量及任何競合請求權。
草案引入了假扣押及禁止處分令機制,允許債權人在最終判決前凍結債務人的錢包,防止訴訟期間資產被隱匿。在變賣方面,法院可依其評估的價值直接將數位資產移轉給債權人,或命令執行官透過持牌交易所進行拍賣。交易量低的流動性較差代幣,可先轉換為比特幣等主要加密貨幣再行出售。
此項提案延續了韓國今年以來的其他監管動作。金融服務委員會上月已擴大「新起點基金」債務減免申請人的加密貨幣揭露要求,並提議將數位資產法規納入該國的金融監理沙盒。這些措施共同顯示出韓國正擴大將加密貨幣納入傳統資產執法機制的監管趨勢。
有關該修正草案的公眾意見徵詢將開放至8月11日。若經諮詢後獲得批准,修訂後的規則預計將於2026年10月1日生效。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