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要點
- 南卡羅來納州州長亨利·麥克馬斯特簽署了第163號參議院法案,建立了全面的數位資產監管框架。
- 該法律明確保護了加密貨幣自託管、用於支付以及在工業區經營挖礦設施且不受歧視性限制的權利。
- 州和地方當局現被禁止接受或參與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的測試。
關鍵要點

南卡羅來納州於週二頒佈了第163號參議院法案,創建了一個廣泛的法律框架,旨在保護加密活動並明確阻止使用央行數位貨幣。該法案在州眾議院和參議院分別以110比1和38比1的高票通過。
根據州長亨利·麥克馬斯特簽署的法案文本,「法律防止州和地方當局接受或要求以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進行支付」。它還禁止這些機構加入由聯邦儲備委員會或其他聯邦機構運行的任何CBDC測試計劃。
該立法為個人和企業接受數位資產進行支付以及使用自託管錢包提供了明確的保護。對於加密貨幣礦工,法律防止地方政府對工業區的挖礦業務施加比其他行業更嚴格的分區或噪音規定。然而,耗電量超過1兆瓦的挖礦公司必須有能力在電網緊張期間削減能源使用。
此舉使南卡羅來納州與肯塔基州等州並列(肯塔基州於2025年3月通過了類似法律),共同創造了加密友好的監管環境。通過為目前免於某些貨幣轉移執照要求的礦工、節點運營商和軟件開發人員提供法律確定性,該州可能會在潛在的聯邦行動之前吸引更多數位資產領域的投資。
新法律修改了《南卡羅來納州法律法典》第34條,正式保護個人和企業接受數位資產作為支付方式並通過自託管或硬體錢包保持資產控制權的權利。它還防止地方政府僅因使用數位資產作為支付手段而對交易徵收任何額外稅款。
對於能源密集型的加密挖礦行業,該法案提供了顯著的分區保護。地方政府不得對工業區內的挖礦企業設置特殊限制,除非這些規定也適用於該區域內的所有其他企業。在保護礦工免受針對性監管的同時,法案還包含了電網安全條款。耗電超過1兆瓦的挖礦業務必須向公共服務委員會提供其購電協議副本,證明其在用電高峰期減少電力消耗的能力。
第163號參議院法案的核心組成部分是其堅定的反CBDC立場。法律明確禁止任何州或地方政府實體接受或要求以CBDC支付。這一措施確保了聯邦儲備系統發行的數位貨幣無法整合到該州的財政運作中。
該禁令延伸至任何試點項目,阻止州政府機構參與任何CBDC測試。這一立法行動反映了美國國內關於政府發行的數位貨幣對財務隱私和自由潛在影響的日益激烈的辯論。
該法案還為加密生態系統中的其他參與者提供了急需的清晰度。它規定,幾項關鍵活動不需要貨幣轉移執照,包括數位資產挖礦、運行區塊鏈節點、開發區塊鏈軟件以及一種數位資產與另一種資產的兌換。
此外,法律規定,提供質押即服務(staking-as-a-service)的企業根據州法律不被視為提供證券。這一闡明減輕了此類服務的重大監管負擔,儘管州總檢察長仍保留起訴任何欺詐活動的權力。
本文僅供信息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