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集團在反訴中指責Brave Software「公然盜竊」,指控這家搜尋引擎未經授權爬取《華爾街日報》與《紐約郵報》受版權保護的文章,並將其轉售給AI公司。
新聞集團在反訴中指責Brave Software「公然盜竊」,指控這家搜尋引擎未經授權爬取《華爾街日報》與《紐約郵報》受版權保護的文章,並將其轉售給AI公司。

新聞集團在反訴中指責Brave Software「公然盜竊」,指控這家搜尋引擎未經授權爬取《華爾街日報》與《紐約郵報》受版權保護的文章,並將其轉售給AI公司。
新聞集團週二對Brave Software提起反訴,指控這家搜尋引擎「公然盜竊」,未經授權爬取《華爾街日報》與《紐約郵報》受版權保護的文章,並將其轉售給AI公司。
「Brave複製並銷售的內容越多,其產生的收入就越高,而AI公司與生產這些內容的出版商談判授權的動力就越低,」新聞集團在提交給加州奧克蘭聯邦法院的文件中表示。「Brave從中獲利,而出版商則被排除在外。」
新聞集團正在尋求法院頒布禁令、索取未具體說明的金錢賠償,外加每件侵權最高15萬美元的法定賠償金。這家媒體集團指控Brave將「超長片段」(每段長約250字,約為傳統搜尋片段的五倍)打包,並透過其「Data for AI API」業務出售給企業客戶。新聞集團還聲稱Brave偽裝其網路爬蟲,使出版商無法檢測或可靠地封鎖它們。
這些相互競爭的訴訟,是出版商與科技公司之間就使用受版權作品訓練AI模型而引發的訴訟浪潮之一。若法院裁定Brave敗訴,可能重塑整個搜尋產業的資料爬取慣例;反之,若判決有利於該搜尋引擎,則可能削弱出版商在AI時代對自身內容的控制權。
Brave於2025年3月搶先起訴新聞集團,在收到停止並終止函後,要求法院宣布其行為合法。這家總部位於舊金山的公司於2026年5月提交了修訂後的訴狀,此前新聞集團稱雙方就「公平、基於市場的協議」進行的談判破裂。
Brave辯稱,將新聞集團的內容建立索引以便搜尋,並為用戶提供片段和「高層級摘要」,屬於合理使用範疇。該公司還指責新聞集團威脅要破壞生成式AI的發展,稱其為「本世紀迄今最重要的創新」。
新聞集團執行長羅伯特·湯姆森在一份聲明中表示,Brave的行為反映出對資訊傳播方式所受損害的「公然漠視」。「如果新聞業要擁有可持續的未來,這個以低劣科技進行販運的時代必須終結,」湯姆森說。
Brave是美國三家獨立大規模營運搜尋引擎的公司中規模最小的一家,前兩名分別是Google和微軟的Bing。《紐約郵報》、道瓊斯以及新聞集團在英國和澳洲的業務,也是Brave原始訴訟中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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