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點:
- Gartner 及其高管被指控就公司的合同價值和諮詢收入增長發表虛假陳述。
- 該訴訟源於 2025 年 8 月和 2026 年 2 月公佈令人失望的增長預測後,股價兩次跌幅均超過 20%。
- 在 2025 年 2 月 4 日至 2026 年 2 月 2 日期間購買股票的投資者,可在 2026 年 5 月 18 日前申請成為首席原告。
關鍵點:

由於兩次獨立的增長放緩公告導致股價累計縮水 48%,多家律師事務所已對 Gartner Inc. 提起證券集體訴訟。
根據向康涅狄格州地區法院提交的訴狀,該訴訟指控被告在淡化風險的同時,製造了關於合同價值增長可靠信息的「虛假印象」。
文件指出,在 Gartner 的合同價值增長從 7% 放緩至 5% 後,其股價於 2025 年 8 月 5 日下跌了 27%;隨後,由於增長進一步放緩且諮詢部門業績嚴重不及預期,其股價在 2026 年 2 月 3 日再次下跌近 21%。
此次法律行動給這家商業技術諮詢公司帶來了巨大的不確定性,首席原告的申請截止日期為 2026 年 5 月 18 日。此案名為 Schmidt v. Gartner, Inc.,合併了遭受重大損失的投資者的指控。
包括 Faruqi & Faruqi, LLP 和 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 在內的律師事務所正代表投資者參與集體訴訟。該訴訟涵蓋了在 2025 年 2 月 4 日至 2026 年 2 月 2 日期間購買 Gartner 普通股的投資者。
指控的核心在於,Gartner 及其高管未能披露其非聯邦合同價值增長將大幅下降,且其諮詢部門的收入低於內部預測。訴狀辯稱,該公司對增長潛力呈現出過於樂觀的看法,將其歸因於「受關稅影響的公司」環境改善,同時淡化了宏觀經濟風險。
《1995 年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允許在此期間購買股份的投資者尋求被任命為首席原告。該角色允許投資者代表整個集體指導訴訟。
該訴訟可能導致 Gartner 面臨巨額罰金並損害投資者信心。股東將密切關注法院對首席原告的決定以及隨後可能影響訴訟方向的任何動議。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