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以5比4分歧裁決,使聯準會獨立性依賴於一張關鍵選票,引發將央行重組為立法機構的呼聲。
最高法院以5比4分歧裁決,使聯準會獨立性依賴於一張關鍵選票,引發將央行重組為立法機構的呼聲。

最高法院以5比4的分歧裁決處理聯準會獨立性問題,使央行地位僅繫於一張關鍵選票,促使前官員提議以政府問責署(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為藍本,將聯準會重組為立法機構。
「若要保護聯準會的獨立性,就需要一個比總統自我克制或最高法院中微妙的意見平衡更強有力的機制,」外交關係委員會(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總統資深研究員榮譽退休學者艾爾頓·弗萊(Alton Frye)表示。
同日宣判的兩起相關裁決——「川普訴斯勞特案」(Trump v. Slaughter)及「川普訴庫克案」(Trump v. Cook)——卻得出截然不同的結論。在斯勞特案中,最高法院推翻了長達九十年歷史的「漢弗萊遺囑執行人案」(Humphrey's Executor)先例,允許總統唐納·川普解僱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委員蕾貝卡·斯勞特(Rebecca Slaughter)。而在數分鐘後宣判的庫克案中,最高法院則阻止了川普解僱聯準會理事麗莎·庫克(Lisa Cook)——川普於2025年以涉嫌房貸申請資料不符為由將其免職。在主席凱文·沃什(Kevin Warsh)領導下,聯準會連續第二次會議維持利率不變,而第二季經濟僅溫和成長1.5%。
此事利害關係遠不止於人事層面。若聯準會獨立性受侵蝕,投資人可能將通膨風險納入定價,要求長期美債提供更高的期限溢價,進而推高殖利率並對美元及股市構成壓力。弗萊的提案——以1921年《預算與會計法》(Budget and Accounting Act)為藍本——將指定聯準會為「獨立於行政部門的美國政府機構」,藉此保護理事免於遭受任意免職。
GAO藍本擁有逾一個世紀的先例可循。1921年該法案以壓倒性多數通過——眾議院以335票對3票通過,參議院以口頭表決通過——並由總統沃倫·哈丁(Warren Harding)簽署。該法案設立了總會計署(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明確規定其「應獨立於行政部門」,並將財政部主計長的員工及資產移轉至新機構。2004年的一項法規將其更名為政府問責署,並重申其為「獨立於行政部門的美國政府機構」之地位——此一描述獲得時任總統喬治·W·布希(George W. Bush)的認可。
在該模式下,總統仍須從國會領袖組成的兩黨委員會所提出的三名候選人名單中,提名主計長人選,任期為15年。若將相同結構套用於聯準會,總統仍保有提名理事會理事(包括主席)送交參議院同意之權力,同時保留理事14年錯開任期及主席4年任期的安排。而關鍵變革在於限制總統無正當理由免職理事的權力。
聯準會獨立性的憲法依據,源自國會「鑄幣」及「以美國信用借款」之權力,並輔以必要且適當條款(necessary-and-proper clause)予以強化。弗萊指出,憲法並未賦予總統相當的權力。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在庫克案多數意見中援引普通法傳統,為聯準會的獨特地位辯護——但弗萊認為,最高法院的「單一行政首長」傾向可能侵蝕此一法理基礎。
5比4的分歧裁決使貨幣政策暴露於政治風險之中。若聯準會淪為可受總統干預的機構,投資人可能要求長期美債提供更高的期限溢價,推高殖利率並對美元構成壓力。弗萊主張,聯準會的自籌經費性質——不依賴稅收或公共撥款——將使其免受國會預算壓力,而相較於單一總統,多元化的立法機構更難以脅迫理事會。
川普再度嘗試解僱庫克,突顯此問題的迫切性。弗萊坦言,現任總統或其國會盟友近期內推動改革的機率極低,但兩黨長期以來對獨立聯準會的共同承諾,可能使此事在長遠未來成為可能。「現在開始建立促成此事的聯盟並不為時過早,」他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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