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 FCC投票禁止銷售內含華為、中興及其他五家中國企業設計晶片的裝置
- 該規則填補了零組件層級的漏洞,將禁令範圍從成品擴大到半導體
- DJI 佔全球消費級無人機市場七成份額,面臨中國法律帶來的結構性合規風險
重點摘要:

FCC投票禁止銷售內含華為及其他中國企業設計晶片的裝置,將國家安全禁令從成品層級擴大至半導體層級。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週二投票通過,禁止任何內含華為、中興或其他五家中國企業所設計邏輯運算晶片的裝置取得美國設備授權,填補了該機構估計每年產生五千萬美元合規成本的零組件層級漏洞。
FCC主席布倫丹·卡爾在7月22日公開委員會會議上表示:「這項決定完全堵住了零組件漏洞,該漏洞曾讓含有受管制清單處理器的裝置流入美國消費者手中。國家安全效益每年超過一億美元。」
該命令將受管制清單(Covered List)——包括華為、中興、海康威視、大華、海能達、DJI 及 Autel——的範圍擴大,禁止任何處理器或晶片組由這些實體設計的裝置取得授權,無論成品由誰組裝。被動元件如電阻器和電容器則排除在外。根據該機構的成本效益分析,FCC估計合規成本為每年五千萬美元,而國家安全效益每年超過一億美元。隨附的《進一步擬議規則制定通知》將要求設備申請者提交完整的物料清單(Bill of Materials)——這是美國消費電子產品首個強制性供應鏈透明機制。
這項禁令的影響遠超華為品牌的產品。華為全資半導體子公司海思半導體(HiSilicon)在美國出口管制生效前,曾向包括海康威視和大華在內的第三方監控攝影機製造商供應處理器——這兩家公司均為受管制清單實體。依賴海思或其他受管制清單子公司晶片的公司,將面臨數月的重新設計、測試及認證,以尋找替代方案。線上平台現在必須在銷售點顯示裝置的FCC ID,使電子商務平台可能面臨《通訊法》第302條的執法行動——這是一項尚未在法庭上經過驗證的法律理論。
華為晶片設計部門現遭禁入其他品牌裝置
FCC的這一行動針對的是該機構所稱的受管制清單規則中的「零組件漏洞」。此前,一款標榜美國品牌的路由器或以歐洲品牌銷售的安防攝影機,即使其核心處理器由海思設計,仍可獲得FCC授權。新規定禁止任何含有受管制清單實體生產的「邏輯運算硬體元件」(即可執行軟體或韌體的可編程元件)的裝置取得授權。
FCC已於2025年12月將所有外國製造的無人機納入受管制清單,2026年3月禁止新型中國製消費級路由器,並於2026年6月將禁令擴大到2022年以前的舊機型。週二的命令將禁令從成品組裝層級提升至晶片組層級——這是迄今為止最深入的擴張。
中國法律帶來超越企業保證的結構性風險
DJI 佔全球消費級無人機市場約七成份額,已於2025年12月被列入受管制清單,並在週二的零組件禁令中被明確點名。該公司對此認定提出異議,並於2026年5月委託進行獨立安全評估,稱其「證實了DJI一貫的主張:我們的產品是安全的」。美國法院於2025年9月維持了國防部對DJI的國家安全認定;DJI於次月提起上訴。
美國監管機構無法依賴企業保證的結構性原因來自中國法律。2017年6月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第七條規定,所有組織和公民「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第十四條允許情報機構要求協助。配套法規——2021年《數據安全法》及2017年《網絡安全法》——規定了數據本地化和政府存取條款。根據國土安全部的一份諮詢報告,這些義務無論DJI在哪裡組裝其無人機或其隱私政策如何,均具約束力。
在2025年12月22日前獲得授權的現有DJI無人機在美國仍可合法持有和飛行——僅新產品銷售受阻。在能源基礎設施和執法等敏感領域的商業運營商,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需要轉向美國製造的替代品,如 Skydio。
北京方面此前曾將受管制清單的限制措施定性為違反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的保護主義措施。FCC則堅稱這些限制是基於經獨立驗證的國家安全判斷,包括透過情報社群收集的證據。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