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大的企業詐欺案周四宣判,恆大集團創辦人許家印被判處無期徒刑,集團各實體合計罰款高達158億元人民幣(約24億美元)。
中國最大的企業詐欺案周四宣判,恆大集團創辦人許家印被判處無期徒刑,集團各實體合計罰款高達158億元人民幣(約24億美元)。

中國最大的企業詐欺案周四宣判,恆大集團創辦人許家印被判處無期徒刑,集團各實體合計罰款高達158億元人民幣(約24億美元)。
周四,中國法院判處恆大集團創辦人許家印無期徒刑,這起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詐欺案以集團各實體合計158億元人民幣(約24億美元)的罰款告一段落。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許家印作為恆大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在2016年至2021年間策劃了持續的金融詐欺行為,虛增資產、隱匿負債,同時透過行賄非法獲取信貸與保險資金。法院在判決中指出:「涉案金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極其嚴重。」
法院對恆大集團處以88.2億元人民幣(約13.1億美元)罰款,對恆大地產處以70億元人民幣(約10.4億美元)罰款。許家印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個人全部財產被沒收。此外,包括前高管甄立濤、柯鵬、許騰鶴在內的56名關聯人員,分別被判處18年至1年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同時下令繼續追繳違法所得,如有不足部分將責令退賠。
這項判決標誌著一場始於2021年的危機最終落幕。當時恆大就其約3000億美元負債的大多數發生違約,引發中國房地產行業的連鎖危機。法院將退賠置於罰款之上的優先順序,意味著追回資產將首先用於賠償集資參與者及其他受害者,不過恆大巨額的債務負擔令實際退賠率充滿不確定性。
許家印及恆大集團被控的罪名涵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欺、欺詐發行證券、非法披露重大資訊、對企業行賄、違法發放貸款、非法佔用資金及侵佔企業資產。恆大財富面向社會公眾的集資活動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指控直接相關。法院認定,許家印利用其恆大地產董事長的身分,以分紅派息為名侵佔公司資產。
根據法院紀錄,許家印已於今年4月對八項罪名認罪。此項判決緊隨香港法院對恆大下達清盤令之後,恆大曾一度是全球負債最重的房地產開發商。該公司的隕落始於2020年中國監管機構對過度借貸的整治,這項政策轉向撼動整個房地產業,並拖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的表現。
法院規定損失退賠優先於罰款及沒收資產,意味著追回的資產將首先用於賠償集資參與者及受害者。這與標準的罰款執行程序有顯著差異,後者通常以罰款為優先。不過,鑑於恆大龐大的債務負擔及有限的可用資產,實際退賠比例仍不明朗,將取決於後續執法程序的推進。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被告人家屬及集資參與者旁聽了庭審。
此次判決顯示中國政府對房地產業金融違規行為採取強硬立場,該行業自2020年政府整治過度借貸以來一直承受監管壓力。此案可能為其他高槓桿開發商帶來不確定性,並影響投資人對中國公司治理的信心。對於持有恆大境內外債券的債權人而言,判決幾乎未帶來即時紓困——恆大在香港的清盤程序仍在進行,且退賠優先順序意味著無擔保債權人的實際受償率可能比最初預期更低。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之用,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