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管機構對一家國內食品公司及其顧問處以 520 萬元罰款,原因是該公司未經批准擅自赴美上市,這標誌著對境外 IPO 監管進入更加嚴格的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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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監管機構對一家國內食品公司及其顧問處以 520 萬元罰款,原因是該公司未經批准擅自赴美上市,這標誌著對境外 IPO 監管進入更加嚴格的新時代。

中國開出了首例非法境外上市罰單,對一家國內食品公司在納斯達克上市前未獲得監管批准的行為處以 520 萬元人民幣(約 76.06 萬美元)的罰款。此舉顯示了北京方面執行其 2023 年境外上市新規的決心,該規定要求中國企業在海外發行股票前必須向中國證監會(CSRC)備案。
中國證監會在週五的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將繼續支持符合條件的案例公司依法依規利用境外市場發展,同時也將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並強調了其對市場秩序和投資者權益的承諾。
中國證監會黑龍江監管局發現,食品公司中國量投集團有限公司(Zhong Guo Liang Tou Group Ltd)於 2025 年 10 月 1 日通過 SPAC 合併方式在納斯達克上市,但未完成國內備案程序。該公司股票在交易僅幾小時後即被納斯達克停牌。擬定的處罰包括對該公司處以 300 萬元罰款,對責任主管處以 150 萬元罰款,並對涉及的律師事務所處以 70 萬元罰款。
這是新規下的首次執法行動,向其他中國企業及其顧問發出了明確警告:為尋求快速赴美上市而規避國內監管的時代已經結束。此舉可能會增加有意境外 IPO 的中國企業的合規成本和監管風險,可能導致此類上市市場降溫,並促使保薦人和承銷商採取更謹慎的態度。
中國證監會對中國量投集團的行動,被視為 2023 年生效的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試行管理辦法的一次測試案例。監管機構一直致力於在允許中國公司獲得外國資本與確保其遵守國內法律之間取得平衡。
此案還凸顯了中美之間日益增長的跨國監管合作。中國證監會表示,已就此事通報了美國同行,從而導致了交易的迅速暫停。這種協調表明未來處理此類違規行為的流程將更加高效。
儘管對非法上市進行了打擊,但合規境外上市的渠道依然暢通。在公佈罰單的同一天,中國證監會批准了軟體公司 DSC Holdings Ltd 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備案。這表明監管機構的目標並非關閉境外 IPO,而是確保其以規範和透明的方式進行。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