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提要:
- 澳洲將科技公司違反兒童社交媒體禁令的最高罰款提高至 9900 萬澳元
- 儘管禁令已於去年 12 月生效,仍有 7 成未成年人持有主要平台帳號
- 英國、加拿大、巴西等國也正推動類似的社交媒體年齡限制措施
重點提要:

澳洲實施已滿一年的 16 歲以下兒童社交媒體禁令未能遏制青少年使用,仍有 7 成未成年人持有主要平台帳號。
澳洲政府週六宣布,將對未能移除未成年帳號的科技公司最高罰款提高一倍,上限提高至 9900 萬澳元(約 6800 萬美元),因為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這項全球首個青少年社交媒體禁令對青少年使用的影響微乎其微。
總理安東尼·艾班尼斯(Anthony Albanese)週五向澳洲廣播公司表示:「政府正在檢視這些法律是否已盡可能嚴謹。」他補充說,官員們正在審查國家網路安全監管機構——eSafety 專員茱莉·英曼·格蘭特(Julie Inman Grant)是否擁有「她所能動用的一切權力」。
這項禁令於 2025 年 12 月 10 日生效,禁止 16 歲以下兒童在 Facebook、Instagram、YouTube、TikTok、Snapchat、X、Kick、Reddit、Threads 及 Twitch 等平台持有帳號。未能採取「合理措施」移除未成年帳號的公司,現在面臨最高 9900 萬澳元的罰款,高於 2024 年底該法律通過時最初設定的 4950 萬澳元(約 3400 萬美元)罰款。
此次升級正值數據顯示該禁令在很大程度上未能實現其既定目標。eSafety 自身於 3 月發布的數據顯示,自去年 12 月以來,仍有 7 成未成年兒童持有 Facebook、Instagram、Snapchat 及 TikTok 的帳號。《英國醫學期刊》週三發表的一項研究發現,在一個 12 至 17 歲的澳洲青少年群體中,有 85% 的人正在使用受限制的平台。
墨爾本皇家理工大學資訊科學專家麗莎·吉文(Lisa Given)表示:「我確實認為這項措施正在失敗。許多孩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示,他們認為這是一次失敗的嘗試。」
英曼·格蘭特在 4 月表示,她正考慮對 Facebook、Instagram、Snapchat、TikTok 及 YouTube 採取法律行動,指控這些平台未能採取足夠措施阻止幼童使用。《雪梨晨鋒報》報導,英曼·格蘭特在 6 月初的一次採訪中表示:「我沒有足夠強大的權力。」
「要麼 eSafety 專員需要更多權力,要麼我們必須採取其他執法方式,」吉文說,並補充指出,法院很可能需要裁定法律中的「合理措施」具體涵蓋哪些內容。
艾班尼斯表示,他的政府將推動數位注意義務立法,要求平台對其內容和演算法所導致的可預見危害負責,這是執行社交媒體禁令更廣泛努力的一部分。
澳洲的這一舉措正受到其他推動類似限制國家的密切關注。英國上週宣布計劃禁止 16 歲以下兒童使用一系列平台,以保護他們免受有害內容和過度螢幕時間的影響。加拿大、巴西和印尼已提出立法或宣布對兒童使用社交媒體實施年齡限制。法國、西班牙、丹麥、泰國及韓國等國也在研究或制定類似措施。
罰款金額的加倍表明,執法——而不僅僅是立法——將成為各國政府尋求監管兒童社交媒體使用時所面臨的關鍵挑戰。對於 Meta Platforms Inc.、Alphabet Inc. 旗下的 Google、字節跳動旗下的 TikTok 以及 Snap Inc. 等主要平台而言,澳洲的強力打壓增加了一個 2700 萬人口市場的合規成本與法律風險,同時也可能為正在權衡類似措施的大型司法管轄區設立先例。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