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觀點
聯準會即將發布一項提案,旨在實施巴塞爾協議III資本規定,這將對美國銀行持有比特幣施加重大懲罰。該規定可能成為機構採納的主要障礙,使受監管金融實體參與數位資產的成本過高。
- 即將出台的提案將對比特幣施加 1250% 的風險權重,這一分類遠比任何其他資產類別更為嚴苛。
- 這實際上要求銀行對任何 比特幣曝險持有 100% 的資本,從而阻礙託管、借貸和其他金融服務。
- 一個 90 天的公眾意見徵詢期 將為行業團體提供機會,爭取一個更能反映比特幣市場成熟度的、限制性較小的框架。
聯準會即將發布一項提案,旨在實施巴塞爾協議III資本規定,這將對美國銀行持有比特幣施加重大懲罰。該規定可能成為機構採納的主要障礙,使受監管金融實體參與數位資產的成本過高。

3月12日,聯準會理事米歇爾·鮑曼(Michelle Bowman)暗示即將發布一項提案,旨在對美國銀行實施巴塞爾協議III國際銀行標準,其中包括一項針對加密貨幣持倉的高度限制性規定。該框架將比特幣的風險權重設定為1250%,這實際上要求銀行對其資產負債表上每持有1美元的比特幣,就需要撥備1美元的資本。這種100%的資本要求使得受監管機構持有該資產的成本過高。
與此相比,其他資產類別的處理方式要寬鬆得多。例如,高風險股票的風險權重最高可達400%,而穩定的政府債券風險權重接近0%。該規定實際上阻止銀行提供託管服務、發行以比特幣為抵押的貸款,或將其整合到其資金營運中。這迫使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活動(目前市場價值約為1.4 兆美元)轉移到不受監管或離岸實體,從而將傳統銀行排除在外。
該提案正式發布後,將啟動一個為期90天的公眾意見徵詢期,為行業利益相關者提供了一個影響最終規則的關鍵窗口。銀行政策研究所(Bank Policy Institute)和比特幣政策研究所(Bitcoin Policy Institute)等倡導團體正在準備提交詳細建議,認為1250%的風險權重是一個「類別錯誤」。他們認為,這種分類忽視了比特幣16年的營運記錄,以及現貨比特幣ETF成功推出所體現的顯著機構需求。
監管機構已表示願意審查資本框架。改革的成功推動可能帶來更細緻的風險評估,從而可能釋放大量的機構資本。如果規則得到修訂,美國銀行可能開始提供廣泛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託管和比特幣抵押貸款,這將標誌著該資產融入主流金融的關鍵一步。
我們已經制定了提案,以修改我們針對最大型銀行的監管資本框架的四大支柱:壓力測試、補充槓桿率、巴塞爾協議III風險加權資本要求框架以及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G-SIB)附加費。
— 米歇爾·W·鮑曼,聯準會監管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