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 根據《2026/1848 號條例》,歐盟規定自 8 月 23 日起禁止涵蓋範圍內的 HTX 交易。
- 截止日後提款需經監管機構批准,並須完全退出該交易所。
- 退出管道僅適用於符合資格的個人,不涵蓋企業客戶。
重點摘要:

根據《歐盟理事會條例 (EU) 2026/1848》,歐盟制裁將自 2026 年 8 月 23 日起禁止與 HTX 進行直接及間接交易。該條例將「HTX(HUOBI GLOBAL SA)」列入附件 XLV,並明確設定限制生效日期。
根據歐盟官方公報發布的條例,其中第 5ad 條禁止與被列名實體進行交易,後續修正案將禁令範圍擴大至代表被列名實體行事或依其指示行事的實體,以及以鏡像或繼承實體身分營運的合格加密資產或支付服務提供商。
《833/2014 號條例》第 13 條將相關規則適用於歐盟境內,以及成員國管轄下的飛機或船舶上。該條款亦涵蓋歐盟成員國國民(無論身處何地)、依據成員國法律設立的公司及其他實體(無論於何處營運),以及任何在歐盟境內全部或部分開展業務的實體。僅憑歐洲經濟區(EEA)或瑞士關聯並不足以使交易落入第 13 條的管轄範圍——此一區別至關重要,因為 EEA 或瑞士國籍或符合資格的居留身分可令個人符合另設退出條款的資格,而不會單獨產生歐盟制裁管轄權。
自 8 月 23 日之後,成員國主管機關可授權一項交易,僅限於符合資格的個人為從 HTX 提取資金或關閉帳戶所嚴格必要者,前提是該人終止與該交易所的營運、合約及其他協議。該批准屬酌情性質,可能附帶條件,且不允許繼續交易。此退出管道涵蓋歐盟、EEA 及瑞士國民,以及持有上述任一司法管轄區臨時或永久居留許可的自然人,惟此特定條款不擴及企業客戶。申請必須在禁令生效後三個月內提出,而授權本身的有效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經授權的資金必須轉入依據歐盟成員國法律設立的信貸或金融機構,或由該等機構擁有或控制的第三國機構。該條款並未明確將自我保管錢包列為合資格的目的地。
HTX 於 6 月 18 日簽署的用戶協議已禁止所有歐盟成員國用戶使用其服務,因此新規不應被解讀為影響歐盟境內龐大且穩固的活躍居民用戶群。潛在受影響範圍可能包括殘留帳戶、海外歐盟國民及涵蓋範圍內的交易對手,但現有公開資料中並無任何公開人物對該等群體進行量化。在 5 月針對英國另一起制裁行動的聲明中,HTX 表示 Huobi Global S.A. 與線上交易所為不同實體;但後來的歐盟條例將「HTX(HUOBI GLOBAL SA)」合併列名,因此此前的聲明無法解答 HTX 將如何處理歐盟禁令的問題。
就歐盟規則管轄範圍內的交易而言,8 月 23 日是一條分界線:須在此之前完成交易,或者若符合資格,可尋求一項以終結關係而非延續關係為目的的酌情授權。企業帳戶持有人將面臨徹底的死胡同,禁令生效後再無任何合法退出管道,此一情況恐迫使受影響企業走向清算,或遷往監管較寬鬆的司法管轄區。
本文僅供參考用途,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