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提示:
- 一篇評論文章指出,威脅敵方的基礎設施雖然具有爭議,但在既定的武裝衝突法下並不構成戰爭罪。
- 該論點引用了三個主要歷史實例:原子彈投下前的1945年《波茨坦公告》、美國在朝鮮的轟炸行動以及1991年海灣戰爭中的盟軍行動。
- 分析表明,如果基礎設施有助於國家的戰爭能力,則被視為合法的軍事目標,這一先例對現代衝突具有深遠影響。
重點提示:

特朗普兩次總統過渡團隊的前顧問發表評論文章稱,針對一個國家基礎設施的威脅不屬於戰爭罪。他引用了長期以來被接受的軍事慣例,對近期有關總統涉伊朗言論的批評提出了挑戰。該分析基於歷史先例,認為國際法在威脅破壞與蓄意針對平民之間有著明確的區別。
「它們的恰當性值得商榷,但作為歷史先例和法律問題,它們並不是戰爭罪,」《憲法權力分立:案例與評論》一書的作者托馬斯·貝克在《華爾街日報》上寫道。
這一論點基於基礎設施攻擊廣泛存在的幾個關鍵歷史事件。1945年7月的《波茨坦公告》警告日本將面臨「迅速且徹底的毀滅」,這一威脅隨後通過廣島和長崎的原子彈投下而實現。戰後法庭起訴了種族滅絕和虐待囚犯的行為,但並未確立反對摧毀民用基礎設施的規則。這一先例在朝鮮戰爭中得到加強,當時美國大規模的轟炸行動摧毀了朝鮮城市;在1991年海灣戰爭和1999年科索沃戰爭中也是如此,盟軍的目標包括與平民生活緊密交織的電網和橋樑等資產。
問題的核心是管理現代戰爭的法律框架,特別是在涉及關鍵經濟咽喉要道的僵局中。作為爭議性威脅目標的霍爾木茲海峽承擔著全球每日20%以上的石油貿易,那裏的任何衝突都極有可能引發全球能源價格的劇烈波動。一貫的法律理解是,有助於對手作戰能力的基礎設施是合法的目標,這一定義在歷史上涵蓋了從運輸網絡到發電廠的一切設施。
這種法律解釋一直持續到冷戰時期,當時「相互保證毀滅」的戰略明確威脅要抹殺整個城市以及支撐數百萬非戰鬥人員的基礎設施。這些準備工作並未被視為犯罪,而是被接受為戰略平衡的核心部分。文章指出,雖然特朗普總統的言論屬於這種戰時溝通的傳統,但在當前地緣政治氣候下的應用仍是一個激烈辯論的主題,即使它沒有跨越戰爭罪的法律門檻。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