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財通證券因其香港子公司風險控制不足而收到浙江證監局的警告,該子公司此前剛獲得虛擬資產ETF交易批准。
- 監管行動 - 浙江證監局向財通證券及一名高管發出了警示函,原因是其海外子公司存在合規性缺陷。
- 合規違規 - 處罰指出,財通證券未能為其香港子公司建立有效的風險隔離和控制機制,該子公司提供比特幣和以太坊ETF經紀服務。
- 市場影響 - 此次行動預示著對涉足虛擬資產的傳統金融機構的審查將加強,可能收緊合規要求並減緩加密貨幣與傳統金融的融合。
財通證券因其香港子公司風險控制不足而收到浙江證監局的警告,該子公司此前剛獲得虛擬資產ETF交易批准。
浙江證監局向財通證券及一名關鍵高管發出了警示函,原因是其海外子公司**財通證券(香港)**在合規方面存在嚴重缺陷,且風險控制不足。該子公司近期已獲得虛擬資產ETF客戶交易資格。
財通證券及其助理總經理錢斌(他曾任財通證券(香港)董事長)收到了浙江證監局的正式警示函。此次監管行動源於對該海外子公司內部多項合規漏洞和無效風險控制機制的核心。具體而言,處罰強調財通證券未能為其香港實體建立有效的風險隔離和控制體系,從而擴大了跨境營運的風險敞口。
在此次監管干預之前,財通證券(香港)是首批在6月份獲得資格的中國機構之一,可以提供比特幣(BTC)ETF和以太坊(ETH)ETF產品的經紀服務。這項批准使該子公司能夠促進客戶進行虛擬資產ETF交易,反映了其進軍新興數字資產市場的戰略舉措。
此次監管行動表明,對於尋求透過海外實體參與虛擬資產產品的傳統金融機構,尤其是那些與中國大陸有聯繫的機構,普遍存在加強審查和可能收緊合規要求的趨勢。此次處罰預示著對涉及虛擬資產的跨境營運風險管理框架的重新評估。
目前市場對這類發展的情緒,對於涉足受監管加密貨幣市場的傳統金融實體而言,從不確定到略微看跌。此類監管執法可能導致行業內增加謹慎態度或實施更嚴格的合規框架,從而可能減緩傳統金融與香港等地區加密生態系統之間的融合步伐。
香港一直積極將自身定位為領先的數字資產中心,探索虛擬資產ETF、持牌交易所和代幣化融資監管框架。穩定幣法案於2025年5月通過,進一步鞏固了香港的監管立場,旨在吸引全球資本,同時優先保護投資者。主要國有金融機構已開始透過其香港子公司試驗代幣化基金,遵循“離岸試點,在岸觀察”的模式。
儘管香港採取了積極立場,中國大陸仍對加密貨幣交易和挖礦實施嚴格禁令,並透過2021年9月的237號文等法規予以執行。該通知禁止與虛擬貨幣相關的在岸業務,並由於嚴格的外匯管制而限制在岸實體投資離岸資產。有報導稱,包括國有企業和與大陸有密切聯繫的企業在內的中國公司,可能面臨參與香港加密活動(例如穩定幣牌照)的限制,這反映了北京對加密貨幣的持續謹慎態度以及對資本外逃和非法金融活動的擔憂。對財通證券的處罰凸顯了與大陸有聯繫的金融實體即使透過其在香港獨立監管的海外業務參與數字資產市場時所涉及的複雜性和固有監管風險。